保健食品的衛生學
時間:2018-07-31
衛生學試驗,是指注冊申請人或檢驗機構按照申請材料中的指標檢測方法,對送檢樣品進行的產品技術要求全項目檢測。
衛生學的檢驗項目有感官要求、鑒別、理化指標、微生物指標、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指標、裝量或重量差異指標(凈含量及允許負偏差指標)等項目,且檢測結果要符合產品的技術要求。
1. 感官要求包括,外觀(色澤、狀態等)和內容物的色澤、滋味、氣味、狀態等項目。
2. 鑒別包括,顯微鑒別、色譜鑒別、顏色反應等。
3. 理化指標包括,一般質量控制指標(如水分、灰分、崩解時限等)、污染物指標(如鉛、總砷、總汞等)、真菌毒素指標,以及法律法規、強制性國家標準有限量要求的合成色素、防腐劑、甜味劑、抗氧化劑、加工助劑殘留等。
4. 功效成分或標志性成分指標,可以用容量法、光譜法、色譜法定量檢測的成分。
5. 微生物指標包括,菌落總數、大腸菌群、霉菌和酵母、金黃色葡萄球菌、沙門氏菌。
6. 裝量差異或重量差異(凈含量及允許負偏差),普通食品形態產品應檢測并制定凈含量及允許負偏差指標,指標應符合《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則》(JJF 1070)規定;《中國藥典》“制劑通則”項下有相應要求的產品劑型,應檢測并制定裝量差異或重量差異指標,指標應符合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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